大江網上看到了一個挺讓人感慨的事情,說的是上海有位90歲的孤寡老人顧阿婆去世了,沒結婚也沒孩子,身后還留了價值大約500萬的遺產,就這么一下子沒人去繼承,現如今全網絡上都在尋找可能的繼承人。
顧阿婆是一位1934年出生的老人,生前一直是獨居,也沒有自己孩子。她曾經想住養老院,可是養老院要有監護人,老人又沒有直系親屬,于是找到了上海普陀大道公益發展中心,這是一家由律師發起的公益組織。最終通過公益組織的幫助,幫她跟普陀公證處簽訂了意定監護協議,也就是明確了由公益組織做她的監護人,這之后老人如愿住進了養老院。
看著這種情況,還是挺感嘆的。咱們那個年代講究兒孫繞膝,現在一些老人因為各種原因未婚或無子,后事就會變得特別麻煩。顧阿婆去世之后,監護人公益組織負責她后事,也把她的遺產臨時保存起來。但是難題隨之來了,老人沒有遺囑,遺產怎么處理?這就出現了全社會在關注的問題——500萬的房產、存款和珠寶,找不到繼承人,誰來繼承這些財產?
據說顧阿婆其實之前想過要捐贈財產,可是猶豫著到底捐給誰、怎么捐,最后也沒來得及辦成正式的公證。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,她即使沒有遺囑,其實還是有法定繼承人的。老人有一個義兄和一個姐姐,后來他們都已經結婚生子,按理這些兄姐的后代就有權力繼承遺產。只不過,現實是現在根本聯絡不上她哥哥姐姐那一支的人,名字都還能查到,但聯系方式、住址全都落了空。
看到新聞報道時我就在想,這種情況其實在大城市還挺有代表性的。很多老年人喪偶、無子,或者跟親屬關系疏離,等到離世以后,財產歸誰,這就是懸著的大事。新聞上也說了,按照原來繼承法的規定,20年之內找不到繼承人遺產就歸國家所有。可現在新的民法典變了,不再自動歸國有,如果一直找不到繼承人,遺產就會一直懸著,不動也沒人能動。
其實仔細想一想,像顧阿婆這種情況,對不少老人來說挺值得借鑒和深思的。咱們老年人要是家里沒有直系子女,親戚又都關系淡了,財產可能最后就成了無主財產。尤其一些老人雖然有財產捐贈意向,可真到要落實那一刻總是猶豫不決,直到人生最后也沒把事辦妥。到了老年,日常生活可能不愁,可身后事、財產安排、遺囑這些問題,其實挺現實的。誰都希望自己的一輩子辛苦攢下來的東西有人繼承,有價值的東西別就這么白白擱著,更不希望辛苦積攢幾十年的辛勞,最后成了懸案。
我覺得現在國家的政策方向還是鼓勵老人盡早做好身后事安排,比方說立遺囑、簽意定監護協議,或者真實表達自己的意愿,這樣即便真的沒有直接后代,至少也能讓自己的想法落到實處。有能力的話,能提前跟合法公益機構、律師打好招呼,省得走了以后無人操持。
社會需要更多關注這些“無子女老人”和“孤老遺產”的新問題,不光是法律服務,更需要人文關懷,讓老人敢于開口表態也有渠道實現自己的意愿。我也真心希望看到有關部門和公益組織能發揮更大作用,不讓每個獨居老人在最后階段陷入孤單和無助。當然,親屬如果看到類似新聞,也該承擔起一份責任,主動聯系、承擔應有的繼承權利或義務。
看了顧阿婆的這個事兒,心里百感交集。養老不僅要關注日常吃穿住行,身后事的規劃也不能落下。希望每位老人都能安心、踏實地走完自己的路,不要留下遺憾。如果大家有類似經歷,或者有獨特的看法,歡迎下方留言交流。如果有侵權請聯系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