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則 “老頭樂排隊上高速” 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。據齊魯晚報報道,7 月 27 日,有網友爆料稱,幾十輛 “老頭樂” 在經烏高速蔡木山收費站入口處整齊排成兩條長隊,試圖從這里駛入高速。這一畫面著實令人咋舌,“老頭樂” 作為大家熟知的低速電動車,怎么就浩浩蕩蕩地跑到高速入口排隊了呢?
7 月 28 日,內蒙古經烏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回應,此次事件發生在幾天前,當時收費站工作人員并未讓這些 “老頭樂” 上高速,而是將它們全部勸返。這不禁讓人捏了一把汗,倘若這些 “老頭樂” 真的成功駛入高速,后果簡直不堪設想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,行人、非機動車、拖拉機、輪式專用機械車、鉸接式客車、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,不得進入高速公路。“老頭樂” 作為典型的低速電動車,其設計最高時速通常遠低于 70 公里,是嚴禁上高速的。一旦在高速上行駛,其較慢的速度與高速上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速度差過大,極易引發追尾等嚴重交通事故。而且,這類車輛往往安全性能不佳,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碰撞測試,在高速行駛狀態下,一旦發生事故,車上人員將面臨極大的生命危險。
回顧過往,“老頭樂” 上高速的事件并非個例。今年 4 月 20 日,高速交警沂源大隊民警在巡邏至沂源東收費站時,就發現一輛 “老頭樂” 正緩緩駛向收費站 ETC 入口車道,原來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因不熟悉道路情況,按照導航指引來到了高速入口。3 月 24 日 11 時 13 分,高速二大隊二級指揮室接到報警,有一輛 “老頭樂” 三輪車從泰興東收費站上高速,往上海方向行駛。這些事件都反映出部分 “老頭樂” 駕駛者對交通法規缺乏了解,安全意識淡薄。
為了避免此類危險事件再次發生,多方面需要共同努力。一方面,相關部門要加大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力度,尤其是針對老年人群體,通過社區宣傳、媒體報道等多種形式,讓他們清楚認識到 “老頭樂” 不能上高速以及在道路上違規行駛的嚴重后果。另一方面,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和交警部門要加強協作,嚴格把控高速入口,加大巡邏力度,一旦發現 “老頭樂” 等不符合上高速規定的車輛,及時進行勸返和處理。同時,對于生產和銷售 “老頭樂” 的企業,也應加強監管,規范車輛的生產標準和銷售渠道,從源頭上減少安全隱患。